【轉載】2023年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獎學金項目
【轉載】信息來源:國際交流處官網
選派學院:不限
選派年級:全日制在讀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級學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級學生
報名起止時間:2022/8/30~2022/9/12
項目起止時間2023/7/1~2023/10/1
招生人數:1人
一、留學單位簡介
阿爾伯塔大學成立于1908年,是加拿大G13大學聯盟的成員,多年來與多倫多大學、麥吉爾大學、英屬哥倫比亞大學一起穩居加拿大研究型大學前五。2023CWUR世界大學排名第77位;2023QS世界大學排名第110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以下簡稱阿大)關于開展本科生實習的合作諒解備忘錄,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選派30名優秀在讀本科生赴阿大開展科研實習。
二、項目信息
實習內容:
1.跟隨導師進行相關科研實習;
2.參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討會;
3.以報告會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與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開展交流活動。
實習期限:3個月。通常從7月初到10月,具體起止日期以不同課題和導師要求的時間為準,也可與外方協商。
課題領域:有意向的同學請登錄阿大官網(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查看詳情。
選派專業:無限制。
三、申請條件
1. 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與修養;
2. 品學兼優,身心健康,能圓滿完成交流學習任務;
3. 年級專業:全日制在讀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級學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級學生;
4. 語言要求:雅思6.5分,托福95分,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申報時若外語水平未達標,須于派出前達到外語合格要求)
5. 成績要求:GPA成績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無不及格科目;
6. 其他: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2.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3.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因疫情原因已辦理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除外)。
四、費用描述
國家留學基金委向留學人員提供3個月的獎學金(1800加元/月)、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簽證申請費。阿大承擔留學人員使用圖書館、電腦及科研設施的費用,并提供相關后勤保障。
五、申請流程
1. 校內申請:登錄本科生出國(境)交流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http://studyabroad.hust.edu.cn,進入項目詳情頁,點擊“立即報名”,填寫提交報名表。請關注申請流轉記錄(平臺-個人中心),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報名申請須通過學院各負責人審批,到達國際交流處待審核。咨詢電話:027-87558261戴老師,申請指導QQ 群:945239061(提交報名表后請立即入群,以免錯過提醒信息);
2. 國際交流處將對推薦人名單進行公示;
3. 進入公示名單的學生提交加方及CSC申請;
4.加方申請: 登錄阿大官網(https://www.ualberta.ca/admissions-programs/visiting-student-and-internship-programs/research-internships/index.html)完成網上申請。加方咨詢電子信箱:intern@ualberta.ca;
5. CSC申請: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獎學金申請材料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0)準備申請材料并在線提交。備注:網上報名時“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選擇“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獎學金”,“計劃留學單位”選擇阿爾伯塔大學,“受理機構名稱”選擇“華中科技大學”。國外導師信息按照向阿大網上申報的志愿填寫;
6. 9月23日之前,國際交流處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報送推薦公函。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7.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后確定候選人名單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評估申報材料并匹配對應專業導師及課題。
六、其他說明
申請人應慎重考慮,提交報名后,不得無故放棄。
被錄取人員赴加交流期間將覆蓋2023年暑期,請務必考慮并處理好期末考試、暑期實踐等事項。
錄取人員不得延長實習期限或提前回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各高校推薦人選進行審核后確定候選人名單并提交阿大,由阿大評估申報材料并匹配對應專業導師及課題。
本項目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后,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時,不受回國后滿兩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限制。